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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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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十六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骏马奖”名单公示

日期: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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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泰州市第十六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骏马奖”名单公示

为深入贯彻市委六届六次全会部署,激励全市上下知重负重、唯实唯勤,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根据《泰州市“骏马奖”认定办法(试行)》,通过推荐申报、初审初选、现场评议等环节听取意见并充分酝酿,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拟认定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循环经济产业项目招引服务团队等31个集体(个人)为第十六批“骏马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至9月6日。如对获奖集体(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效能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1.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循环经济产业项目招引服务团队。认定事由:3天形成定制承载方案,1个月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和管网配套,以优质专班服务全力保障2.1亿美元外资项目落地。

2.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助企融资服务专班。认定事由:创新构建集授信、融资、保险于一体的市场监管领域金融产品体系,“知易贷”助企融资全省第一、“标易贷”全国首创、“品易贷”惠及企业120余家。

3.泰州市委政法委社会治理处。认定事由:倾力打造平安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勇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第一名。

4.泰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认定事由:数字赋能“一件事”改革领跑全省。

5.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认定事由: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专项治理和重点案件查办,推动解决突出问题100余件。

6.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刘广银。认定事由:全省首创全市域推行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机制,协调16家融资担保机构为首批47家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成功为2家企业解冻资金1.33亿元。

7.泰州市中级法院金融及破产案件审判庭、泰兴市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认定事由:推动资产11.4亿元的危化企业破产清算转重整,招募投资人引入资金百亿元,依法保障180多位债权人及近200名职工利益。

8.泰州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外国专家处。认定事由:打造“泰智汇”产学研合作品牌,助力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9.泰州市公安局营商办。认定事由:开展“爱商护企四大行动”,政务服务绩效、群众安全感保持全省前列,侵企经济犯罪案件全省最低。

10.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认定事由:全省首家推行社保卡“一卡十二用”,实现助企、惠才、利民等多元场景应用,服务群众6000多万人次。

11.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大件运输服务工作专班。认定事由:全省首推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信用+审批+批量”工作制度,重点大型物件生产企业同线路同规格物流成本降低6个百分点。

12.泰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认定事由:全省率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一窗受理和开工条件告知承诺办理机制,“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标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13.泰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海陵分局。认定事由:创新实施全市首宗、全省首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项目,解决企业用地需求、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14.姜堰区人民法院。认定事由:坚持能动司法,推行涉企纠纷“一站式”办理,实施“腾笼换鸟”,近三年盘活土地1400余亩,增加税收2.9亿元,为1140家企业修复信用。

15.泰州市应急局政策法规处。认定事由:常态化指导服务,帮助6353家企业查改问题8534个,重大事故隐患发现率、事前行政处罚立案数双下降。

16.泰州市委办公室技术处处长、四级调研员严俊。认定事由:立足军工服务,打造泰州标杆。

17.《12345·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专班。认定事由:发挥“连心桥”“监督员”作用,将舆论监督与解难题、办实事相结合,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18.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认定事由:全国率先出台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指导意见,为医药城特医食品企业“泰食出泰”提供政策便车,我市特医食品用量提升80%。

19.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财务与审计处。认定事由:推动“环保担”“环保贷”政策落地,企业申请融资金额全省第二,入库项目全省第一。

20.国网泰州供电公司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专班。认定事由:持续降低办电成本、压缩办电时间,我市“获得电力”评价蝉联全省第一。

21.泰州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认定事由:主动助企纾困,为企业减负近5亿元。

22.兴化经济开发区兰特黎斯项目服务专班。认定事由:妥善解决重点外资项目发展难题,有力推动企业增资1000万欧元技术改造。

23.泰州海事局指挥中心。认定事由:稳外资稳外贸,以优质服务助力我市新接外贸船舶订单量创历史新高,持续领跑全国。

24.泰州市委统战部非公经济处、泰州市工商联经济联络处。认定事由:建立“民企诉求直报”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表达诉求、反映问题、建言献策渠道,推动营商环境问题解决。

25.泰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主任丁俊杰。认定事由:创新推行“政策推荐官”,推动惠企举措快落地。

26.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寺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定事由:超常规服务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3天完成北沿江高铁(寺巷段)红线内搬迁工作。

27.泰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认定事由:留泰就业率再创新高,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助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8.泰州报业传媒集团经济新闻业务部主任谢荣。认定事由:积极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鼓与呼”,帮助推动解决企业“烦与忧”。

29.泰州早茶集团、泰州市商务局运行处。认定事由:聚力打造“泰州早茶 早来泰州”品牌,形成城市推介、项目招引、高校纳才、银企峰会“早茶先行”现象。

30.中国电信泰州分公司“智改数转”服务团队。认定事由:突出应用主导、企业主体,积极推动“1+4”产业体系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上台阶。

31.泰职院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组。认定事由:主动适应汽车产业人力资源需求,定点培养输送技能人才300多名,教师获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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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