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0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日期:08-26
字号:
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决定任命沈峻峰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本报讯(记者 钱兰)8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副主任陈明冠、邹祥凤、臧大存、张育林、沈明刚,秘书长李卫国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刘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涛及市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共泰州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年度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调研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泰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审查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修改草案)》《关于废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暂行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并审议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人事任免案和辞职事项的说明、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通过了《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暂行办法〉的决定》。会议对部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下转02版)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上接01版)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沈峻峰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和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沈峻峰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