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来,泰州交警联合泰州路救办累计救助8104人次、提供救助基金2.48亿元——
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特约记者 吴劲松 吴玉伦
交通事故发生,每每遇到肇事者逃逸、当事人无力赔偿等特殊情况,常常令交警部门揪心、受害群众伤心、党委政府焦心。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近年来,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依托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为交通事故受害方“雪中送炭”,把一桩桩“伤心事”,办成了惠及受害人及其家庭的“暖心事”。
12年来,支队联合泰州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泰州路救办”),为8104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为因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的家庭提供专项救助基金,各项金额累计达2.48亿元。
破解交通事故引发的多重难题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时有发生,过去受条件限制,有的案件久侦未破,而医院里的受害人急等钱救命。”每每遇到特殊情况,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大队长蒋爱兵非常揪心,“还有的亡人事故,受害人家庭非常困难,急需救助,这些钱谁来出?”
2011年2月,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应运而生,给众多因交通事故陷入困境的受害人家庭带来了福音。
“之前我们采取了司法救助的做法,但还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再说司法救助的范围不仅仅是交通事故一项,救助经费以及救助额度也很有限,用起来往往捉襟见肘。”蒋爱兵说。
据了解,当时有的受害人家庭因为救治费用、丧葬费用没有着落,层层上访,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承受了巨大压力。
据泰州路救办副主任魏禹介绍,实施道路救助后,通过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垫付,以及救助因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过去“无解”的难题迎刃而解。
“救命钱”第一时间到位
17.38万元!2011年2月22日,《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后,江苏省垫付的最高纪录。
当年9月7日,兴化市林湖乡居民盛某驾摩托车与射阳县村民李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相撞。事故导致盛某颅脑挫伤、多处骨折并有失血性休克。由于车辆没有保险,同时双方家庭都很困难。盛某经医院抢救一个多月后,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借了18万多元外债。当地立即启动了道路救助基金抢救费垫付程序。
由于盛某家属申请的抢救费数额巨大,同时肇事者和伤者分别居住在射阳县和兴化市。为此,兴化交警部门联合路救办辗转奔波收集相关材料。最终,成功为盛某垫付抢救费用17.38万元。
盛某经过42天抢救,挽回了生命。
“如果没有这笔抢救费用,我们家老头子肯定救不过来了。”另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王某的老伴说。
比起盛某的情形,王某的情况更加复杂、急切。2022年5月17日,发生事故后,王某符合垫付抢救费用的条件。然而,当3万余元抢救费用已经到位的时候,王某的伤情再次恶化,危及生命,需要二次垫付。
“你们放心,我们一定再次帮助申请,确保把‘救命钱’送到医院。”工作人员给王某的亲属吃下了定心丸。
在相关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王某再次获批8万余元的抢救费用,前后两次共垫付抢救费用12万元,最终王某脱离了生命危险。
12年间,泰州交警和路救办密切协作,他们与死神赛跑,从死亡线上挽救了一条又一条的鲜活生命。
点燃困难家庭“希望之火”
用好道路救助基金“特殊困难一次性补助”的政策,让一个个濒临绝境的事故受害者家庭重生了希望。
今年3月10日,泰兴市民张某某在出行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民警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了解到,张某某是家里的顶梁柱,本来家庭就十分困难,事故发生后,家里雪上加霜。于是,负责事故处理的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向路救办出具了张某某的相关情况材料。路救办泰兴市网点工作人员按照相关程序,最终为张某某家人申请了2.5万元救助金。
送去“救命钱”,挽救的是生命,焐热的是民心。据了解,截至目前,泰州市路救办在市(区)范围共设有6个服务网点。“将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办好办实,帮助群众解决难题走出困境,我们责无旁贷!”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曹红兵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