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 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8月24日 (2023)苏1202民初3879号 王小勇、韩素珍 本院受理原告吕成与被告王小勇、韩素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
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8月24日
(2023)苏1202民初3879号
王小勇、韩素珍
本院受理原告吕成与被告王小勇、韩素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