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肇事后逃逸
民警追至家中揪出肇事者
本报讯(通讯员 侯峰钟 欣交轩)8月17日,经泰州市公安局刑科所血样鉴定结果显示,杨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87.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标准。杨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且交通肇事后逃逸,被立刑事案件,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8月12日20时17分,兴化市陈堡镇消防中队门口,一辆红色轿车撞人后逃逸,一女子受轻伤。接警后,兴化交警陈堡中队值班民警陈磊立即带队赶往现场。处警人员将伤者送上120救护车,经医生诊治女子身体无大碍。经研判,杨某某有作案嫌疑。
民警与杨某某联系无果,于是民警辅警连夜赶赴其位于临城街道某村的家中,22时20分许,民警将驾驶员及肇事车辆查获。吹气式酒精测试其当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1.6mg/100mL,后将杨某某带至医院依法抽取血样。
经连夜审查,满身酒气的肇事驾驶员杨某某这才主动交代了发生事故的整个经过。事故发生后,杨某某曾下车查看,听到有人报警时,因害怕酒后驾车被查、逃避打击,故而驾车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