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介市场 优化营商环境
——关于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王龙 戴国平 吴文斌 马平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市人大常委会紧扣中心、紧贴实际,把监督中介机构整治情况作为今年重点议题,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多次听取相关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育林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与各市(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上下联动,围绕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基层一线,历时2个多月,走访调研了3个市(区)、6家重点园区、20多个企业(项目)和50多名基层经济领域人大代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一、整治情况
中介服务是行政审批重要的前置环节。随着我国简政放权力度加大,大量技术性服务被下放到中介机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有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415家,其中工程咨询类58家、评估类32家、检测类83家、评价类93家、测绘类58家、设计类53家,涉及生态、应急、水利、气象等9个行政部门。业务规模较大的有33家,其中安全评价、安全咨询服务有9家,环境影响评价有8家。从去年9月开始,全市集中开展了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并把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系列活动的重要抓手、首要任务,着力整治行业乱象。建立了中介机构运行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泰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市中介机构整治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范围、措施,对各部门职责任务进行了分工,并提出各项任务完成时限。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加强监管。制定了《中介服务机构大检查工作方案》,将中介服务机构可能存在的强行服务、强制收费、出具虚假报告等11类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检查重点,全市检查行业协会205家、中介机构180家。其中,市应急管理局查出问题2419条,立案查处中介机构53家。全市建立了统一受理、专项梳理、专门办理的工作机制,将问题线索收集贯穿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收到各类问题线索193条,其中部门自查自纠问题线索76条,市(区)报送问题线索16条,公开接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101条。目前,市纪监机关已立案74人,留置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
强化清单管理,规范服务事项。为推动构建“泰好办”营商环境,我市出台了《泰州市中介机构“五公开”服务规范(试行)》《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和管理规范》,对全市首批315家中介机构审核后进行集中公示。高港(医药高新区)、兴化等市(区)出台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厘清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职责,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并推行星级评定管理。我市规范中介服务标准工作得到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二、存在问题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作为政府部门审批必要条件的有偿服务,是行政审批服务流程中的重要环节。从基层单位、市场主体反映的情况看,当前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仍然是制约我市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中介服务机构自身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执业水平素质较低。从目前我市中介市场现状看,近年来,中介组织发展迅速,但存在规模小、力量弱、专业人员比重低等问题,大多是挂靠机构、派驻机构、转包单位,负责接单、编制报告,再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审核盖章并出具报告。我市现有18家环评机构,其中10家环评中介机构只聘请了1名环评工程师,4家聘请了2名环评工程师。大多数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学历、职称结构普遍较低、业务水平和能力不足,导致报告编制时间长、质量差,影响项目的推进效率。二是存在隐形垄断行为。地质灾害性评估中介等服务单位由于资质、技术要求较高,目前泰州市区内尚无有资质的中介服务单位,主要是南京、苏州等地的中介服务单位在泰州执业,竞争不充分。全市47家安全评价机构,其中注册地为泰州的仅有1家。部分中介机构为了抢占市场,形成行业垄断,联合行业内中介机构形成利益联盟,破坏市场公平。三是部分中介违法违规。主要表现为收费标准混乱、出具虚假报告、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特别是收费标准幅度过宽,用时过长。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所做的安全评价报告,收费从0.3万元至2.3万元不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事项所做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时间短则一月,长则两年,相差较大。一些注册地在市外的安全评价机构采取不到现场核查、代替签字、套用公章等违法违规手段出具虚假报告,收费走人不负责任。
政府部门管理意识与能力有待加强。一是家底不清。有效监管的前提是充分掌握监管对象发展状况,继而积极主动发挥监管职能。中介执业备案制度取消后,准入门槛降低,目前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总体情况并没有完全掌握,尤其是外地中介服务机构,面广量大,因无需备案,造成信息缺失。二是监管乏力。对中介组织的管理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给整顿规范带来了困难。除特种设备相关的中介服务外,目前中介收费标准都是市场调节价,政府部门普遍感到缺乏相应的调控手段。由于环评信用平台注册条件比较宽松,对于失信记分较多的环评单位,注销之后无法实施失信记分和追责,这也让监管部门感到难以履行职能。中介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服务性,如何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审核和评估,是现实操作中监管部门遇到的一大难题。三是作风不端。少数基层监管人员充当“掮客” “线人”,向企业推荐指定特定中介机构开展业务,拿企业好处,收受中介机构回扣。如我市开展的中介机构专项治理活动中,某市应急管理系统就发现有3人存在职务违法行为,从而受到查处。有的安评、环评专家,对同一问题的评审意见相冲突,让企业无所适从。另外,部分监管人员选择“躺平”,在中介机构监管中不能或不愿发现问题,部分监管部门也存在管理偏松偏软的现象。
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管合力尚未形成。一是监管平台建设滞后。我市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比较分散,目前还没有建立全市性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平台。虽然一些部门也打造了本行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各自行业主管领域发挥了一定的监管功能,但是“行业割据”现象严重,彼此不能互通。二是监管存在盲区。我市不少行业主管部门都建立了诚信管理平台,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导致对愿意进入平台接受诚信监督的中介机构才具有约束力,而大部分外地中介机构则游离在外。对中介机构收费缺乏价格比对,监督流于形式。三是中介超市形同虚设。“中介超市”自2019年运行以来,虽有752家中介机构入驻,但至今成交案例仅有9个。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对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不充分,企业在选择中介机构时,难以货比三家、竞争择优;另一方面,大多数企业相信熟人好办事,或请项目主管部门推荐,或请熟人介绍,或让原承办中介继续办理。
三、几点建议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乱象看似发生在中介领域,实则损害着政府的形象。为此建议:
深化涉审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或变相垄断,推动各类中介服务机构集中布局。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和吸收国内外资质等级高、服务水平优、资信度好且本地紧缺的中介机构进入本地,加快形成同一性质中介机构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完善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对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梳理,确需保留中介服务事项形成清单目录,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中介”。要对中介机构“五公开”服务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和管理规范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并及时对外公布。要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分类梳理提供服务事项的中介机构,常态化、动态化完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为精准监管夯实基础。
加强中介机构监督管理。要认真研究中介执业备案制度取消后如何加强监管的问题,完善监管措施、改善监管方法,把各类中介机构全部纳入到全市中介机构监管平台,从源头上消除监管盲区;要解决好“中介超市”形同虚设问题,创新举措,吸引和鼓励各类中介机构入驻平台,让企业在“中介超市”能够自主选择到优质中介服务,让进驻的中介机构能够实现平等竞争,依靠实力取胜,避免“体外循环”情况的发生;建议由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牵头,常态化组织中介机构信用星级评定,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要强化中介组织的法律责任,严格查处中介机构存在的官商勾结、价格欺诈、提供虚假报告、偷逃税款、不讲诚信、恶意坑害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监管部门对上述问题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规范中介服务收费。针对中介机构收费上下幅度过宽、同一事项收费差距较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对策。建议市人民政府委托相关部门牵头,建立中介机构收费价格监测制度,及时跟踪采集中介收费变化情况,通过价格比对和分析,做出研判,为调控和监管相关中介机构乱收费提供决策依据。
(作者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经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