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家人买药品
为何会被拒?
“微泰州”网友咨询:最近,我想用医保卡帮妻子买一种女性专用药品,但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寺巷街道跑了多家药房,都被药店工作人员拒绝了。有人解释,这是医保局的新规,男性不可以用其医保卡购买女性药物,不知这是不是真的?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我们已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反映情况的来龙去脉,并对个人账户共济政策进行了说明。根据现行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应当严格执行实名购药,出具本人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特殊情况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当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做到人证相符,并做好台账记录。建议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为家庭成员办理个人账户共济,使用起来也很方便。具体操作为:下载“江苏医保云”APP完成注册登录;点击主页面“我要办”子菜单中的“家庭共济”功能;点击“共济账户绑定”,再一步步依照提示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