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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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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兴化市强化 混凝土质量管理

日期: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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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兴化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守“土”尽责

兴化市强化

混凝土质量管理

本报讯(通讯员 韩荣华)近年来,兴化市建筑业发展迅速,为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日前,兴化市住建局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建设工程混凝土质量管理,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对兴化有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质量综合评价。实行“统一标准、规范考核、权威发布、社会监督、信息共享”方式,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生产安全管理、生产质量管理、现场质量控制等四个方面分别进行考核评价,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

加强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使用管理。该局严格要求工程建设各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预拌混凝土使用管理,并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预拌混凝土进场管理、施工质量管理、试件留置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在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工程建设各方要严格审查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不得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并严格按规范要求对进场混凝土进行检查验收;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且要保证混凝土带模养护时间;严格按规范要求留置混凝土试件并刻痕标识,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全过程可视化管理。

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资料、现场检查、实体抽测等形式分别对工程建设各方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对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进行现场抽测。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履行混凝土质量管理职责,强化混凝土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强化混凝土质量执法检查。在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兴化市住建局积极履行政府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混凝土质量执法检查,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进行现场抽测,发现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求建设单位按规范要求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工程实体混凝土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对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律依法查处并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混凝土供应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从而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及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