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2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变异"的“阴阳票”

日期:07-26
字号:
版面:第A03版:市(区)       上一篇    下一篇

年初,A医院在发票平台查验发票时,发现收到的10份发票,发票销售方均与开具纸质发票销售方不一致,就通过12366举报到销售方泰州某医疗器械公司(以下简称某医疗器械公司)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案件线索移送稽查。市稽查局检查人员接到任务后,迅速对案情展开分析调查。

套打发票,隐匿销售收入违法

某医疗器械公司是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成立,经营医疗器械销售,申报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面对调查,企业再三表示:只有开给A医院的票存在销售方不一致问题;不存在“大头小尾”情况;除了票上显示的个体工商户外,再没有使用别的个体工商户发票套打;除银行基本户外,不存在其他收款账户;通过个体工商户名义开具的发票,已经全部申报纳税。

真相是否如此?

检查人员通过大数据管理平台,发现某医疗器械公司在中国农行、江南农商行、泰州农商行3家银行开设有6个账户。经调取银行流水统计,某医疗器械公司共收到医院打款2.15亿元。铁证如山,企业人员只得承认隐匿巨额销售收入的事实。剔除企业已申报数额,某医疗器械公司隐匿不含税销售收入1.92亿元。

检查人员又通过大数据管理平台,调取了A医院举报中发票所涉及9家个体工商户开具的所有发票,发现均为医疗器械发票,受票方均为医疗单位。检查人员抽取了本地B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21份入账发票共涉及16家个体工商户。在后来国家税务总局6号专案移交的C医院入账发票信息中,又有某医疗器械公司的49份发票,涉及15家个体工商户。经比对取证自3家医院的发票,除销售方不一致外,其他信息均一致,未发现“大头小尾”情形。

在检查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之以法后,某医疗器械公司终于承认所涉及个体工商户均为其所使用,并又交代了其他4家个体工商户。经去重和剔除非本地户,共涉及23家个体工商户。检查人员对23户的开票和申报情况进行了逐一分析,发现其均为小规模纳税人,共申报销售收入1.41亿元,其中未达起征点免税销售额为3407.69万元。由此发现,某医疗器械公司通过个体工商户开票申报,违规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至此,所有真相浮出水面。

销售方名称“张冠李戴”

构成偷税违法行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

某医疗器械公司为避免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税负上升,就利用个体工商户套打发票,即以数十家个体工商户名义领购发票,然后将发票联销售方打印为某医疗器械公司名称,记账联销售方打印为个体工商户名称,并在发票联上加盖某医疗器械公司的发票专用章。某医疗器械公司以此分摊销售额,控制税负率,同时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未达起征点免税的税收优惠。

处理处罚:追缴税费123万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对少缴税款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60.50万元。

执法人员介绍,与传统的“阴阳票”存在发票金额“大头小尾”情形不同的是,本案涉及的发票是销售方名称“张冠李戴”,进而实现公司收入的“化整为零”。

本案中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使用个体工商户名义领票、开票,套打发票,隐匿销售收入1.92亿元,同时违规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已构成偷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公司作出了偷税认定,追缴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共计123万元,罚款60.50万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执法人员寄语

泰州市税务局 王晖 陈月晴 金融融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是保障国计民生的重要财力支撑。无论是企业纳税人还是自然人纳税人,在享受国家发展红利的同时,都应该自觉履行诚信纳税义务。

国家给予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被恶意滥用牟利,是对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严重破坏。广大纳税人应当牢记合法纳税,依法依规享受税收优惠,避免违法税务筹划行为。

受票单位对取得发票也应严格把关,建立管理措施,使用发票查验平台逐份查验,有效防范涉税风险。税务部门持续加大打击涉税违法案件力度并予以曝光,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纳税的正面教育效果,提高公民税法遵从度。

作为纳税人,应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理念,自觉诚信依法纳税,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能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