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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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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刑满释放不知悔改12天10次偷

日期: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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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惯偷刑满释放不知悔改12天10次偷

被抓后向民警上交了一本“账”

本报讯(通讯员 骥景轩)近日,在全市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靖江市公安局孤山派出所抓获一名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张某,仅刑满释放12天的他缘何再次因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审讯室内,翻开刚刚完成的记录本,张某对着办案民警苦笑:“这是我刚写的,准备算算这几天偷了多少然后卖出去。”说着,便将记录了自己12天内10次入室盗窃的详细记录交到了办案民警的手中。

6月16日上午7时许,靖江市公安局孤山派出所接到某村委会报警:“昨晚村部被人翻窗入室,窃走现金2900元及手机1部。”接警后,孤山派出所民警陈帅、沈忱迅速赶至现场处置。

经多方调查、研判、走访,确定靖江市新桥镇的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张某出狱后无固定住所,报请上级同意后,孤山派出所将张某上网追逃。6月26日下午,张某在常州市正欲销赃时,被常州市公安局抓获并移交给靖江警方。

经查,张某,靖江人,36岁,曾先后7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处罚,于2023年6月14日刑满释放。短短12天之内,其流窜泰州市、盐城市、常州市,10次作案,6月26日在常州销赃时被抓获。

张某到案后如实向民警供述:出狱以后,没有工作的他并没有踏踏实实寻找谋生之道,反而动起了歪脑筋,操起了“老本行”。12天之内,他在靖江生祠、新桥、孤山、盐城响水县等地,进入村委会、医务室等场所多次盗窃,有几次成功了,有几次因故未能得手。

在张某的记录中,刑满释放当日,他便购买了盗窃作案工具。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惯偷,他将目标锁定在村委会及周边设施,共计窃得现金8210元、手机5部、平板1个、包1个、电瓶车1辆。

办案民警陈帅说:“张某到案后主动上交了记录本,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恶行。2009年3月,年仅22岁的他第一次因盗窃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之后的15年,他‘七进宫’,均因为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我们了解到,张某家人均已去世,他孤身一人,居无定所,也没有一技之长,这也是他屡次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之一。”

根据此情况,民警在进行案件侦查之余,将精力放在警示教育上,苦口婆心地对张某进行劝诫,对接社区及相关机构介入,帮助他学习生存和工作技能,希望他在再次接受改造之后,能凭借自己的诚实劳动回归社会。

“我承认我犯下的罪行,也感谢警察同志对我的教育教导。未来的路怎么走,我会认真考虑,洗心革面,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张某说道。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