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3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租船玩了38分钟,被按60分钟标准收费

日期:07-07
字号:
版面:第A03版: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游船码头的价格牌。 嫣然摄

租船玩了38分钟,被按60分钟标准收费

游客反映,东城河游船收费标准“太笼统”

本报讯(记者 嫣然)近日,有游客向本报“微泰州热线”反映,5月15日,她和4个朋友去海陵区东城河小游船码头租船游玩。当时,她们租的是六人座电动船,价目表上注明此船的租金是“60元/30分钟,100元/60分钟”。当她们玩好上岸结账时,售票处工作人员告知,其游玩时间已超过30分钟,必须按60分钟的标准付费100元。

“买票的时候,工作人员没有提前告知我们超时了如何算钱,价目表上也没详细写明。”该游客说,他们超时才几分钟而已,和商家交涉无果后,最终只得付款100元。

近日,记者来到东城河小游船码头售票处,在窗口边看到一个游船价格牌,上面只标出了“30分钟”和“60分钟”两个固定时间的价格,如“四人脚踏船40元/30分钟,60元/60分钟”等,没有更细致的收费说明。

记者问窗口售票员对于超过30分钟但是没有60分钟的情况如何收费?一位女售票员解释,游客买票时,先交押金100元,售票处的电脑会打出一张小票。游客上岸回到窗口退押金时,电脑再打出一张小票,以这两张票上的时间间隔来计算租船时间。“我们会留出5分钟时间,供客人穿救生衣上船和下船返回,也就是只要35分钟之内都按半个小时算,但超过了就按一个小时算。超过35分钟后,脚踏船每半个小时加20元,电动船4个人以内每半个小时加30元,6人以内每半个小时加40元。”

对于售票员的这番说法,记者并没有在价格牌上看到对应文字说明。随后,记者联系到文旅景区运营公司游船部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游客当天实际租船时间是38分钟,已超过35分钟的“宽限期”。他表示,根据有关门票收费管理办法,东城河小游船实行市场调节价。这个收费标准是比照周边景区同行价格制定的,从2013年到现在一直这样运营,经常去玩的人都知道这些收费规则。对于30分钟至60分钟期间的超时收费方式,目前确实没有标明,他们以后会在游客买票时多加提醒。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对此,有律师认为,租赁游船也是合同关系,景点作为服务的提供方关于收费标准应该要明确。规定不明确或单方面的解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游客也没有约束力。建议景点今后要进一步完善且公布相关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