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海城强拆字[2021]第H1772号 倪阿红: 本机关对你在泰州市海陵区东进东路6-37号南侧、北侧违法建设一案已依法查处,并作出了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泰海城强拆字[2021]第H1772号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不服,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泰海城强拆字[2021]第H1772号
倪阿红:
本机关对你在泰州市海陵区东进东路6-37号南侧、北侧违法建设一案已依法查处,并作出了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泰海城强拆字[2021]第H1772号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不服,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