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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怎样才能把户籍迁入 社区家庭户?

日期: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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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怎样才能把户籍迁入

社区家庭户?

市民张先生咨询:我已婚,最近把唯一的房产卖掉了,现在要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我的单位没有集体户口,又不方便迁到岳父岳母的户籍上,不知怎样才能将我户籍迁到社区家庭户上?

公安海陵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答复:根据《泰州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直系亲属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迁往兄弟姐妹家庭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

张先生要迁入社区家庭户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无人投靠,泰州无房产,单位未设集体户。那么他必须到市房管局出具无房证明,然后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才可将户籍迁到社区家庭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