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院商会商事调解走出新路子
“全科+专科”妥善化解企业矛盾纠纷
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张海陵)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和市工商联在海陵法院联合举行全市商会商事调解工作现场会,总结商会商事调解方面的成功经验。
“通过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泰州法院在商事案件审理中摸索出‘全科+专科’的调解模式,走出了商会商事调解的新路子。”泰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亚平介绍,所谓“全科”调解员,类似于“全科医生”,就是遇到各类纠纷都能参与调解;而“专科”调解员则是兼职调解员,类似于“专科医生”,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内行。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5个商会商事调解中心,17名专职调解员、49名兼职调解员进行商事案件调解。
商会商事调解工作中,“全科”调解员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扎根基层的工作经验、熟悉社情民意的独特优势,总结出了“有的放矢”“打通梗阻”“顺势而为”的商事调解“三部曲”,让当事人不用面红耳赤对簿公堂,就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满足了商事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需求。
“调解中心就像企业的娘家人一样,为企业提供了多元化解渠道,找到‘全科’调解员,各类矛盾都能够快速、有效处置,同时调解解决纠纷规避了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针锋相对,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业务伙伴关系,助力企业长远发展。”江苏腾发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粉弟说,商事商会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该公司起诉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起,案涉标的额累计519500元,在“全科”调解员的介入下均成功调解,其中3起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案涉欠款即履行完毕,为公司减轻了大量的诉讼费用负担。
“专业调解太好了!以前几个月才判得下来的案子,如今几天就解决了!”保险纠纷案件刚刚调解成功的李先生很有感触。李先生的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保险公司要求扣除医药费全额的15%作为非医保用药,李先生不予认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不做具体解释,也不同意让步。李先生对工作人员态度不满,情绪非常激动。
拿到案件后,专业调解员、曾从事过保险行业工作的刘昕与李先生、保险公司分别进行了沟通,从法律规定、审判实践等方面,向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细致解释。最终,李先生、保险公司接受了调解员的调解建议。
“我们其实也怕打官司。现在,有专业调解员做‘中间人’,由既懂保险业务又懂法律的人来调解,效率更高,结果权威,我们支持。”理赔员小王说。
据介绍,通过“专科”调解员专业性的调解,当事人不用交任何费用,程序简便,还减少了诉累,大部分纠纷经调解均在7至15日内得到解决。调解不成的,调解中心将把双方分歧焦点反馈法院,协助审判人员了解案情,使案件审理进入快车道,审理期限从六个月降至一个月以内,提高了审判质效,减轻了当事人负担,有效推动“行内人管行内事,商人纠纷商人解”。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泰州法院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动,坚持专职调解系统化、特邀调解专业化,让商事纠纷诊断化解既有“全科医生”,又有“专科医生”,妥善化解企业各类矛盾纠纷。截至目前,仅海陵法院就收案2166件,结案2047件,调解637件,调解成功率为31.1%,调解案件标的额达1.479亿元,为民营企业节省诉讼费142.02万元。2022年,海陵法院被省法院、省工商联确定为“省商会商事调解联系协作机制示范单位”。
工作中,我市进一步强化信息平台运用,促进商会商事调解工作与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相融合,实现调解申请、委派推送、司法确认、裁定送达等流程的一体化处理,提升诉调对接效率;发挥商会商事调解“第一道防线”职能,积极探索商会商事调解以案定补、要素式调解、对接示范机制及适合商事纠纷特点的特殊纠纷化解机制和专业纠纷化解程序,形成了商会商事调解的“泰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