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5月7日
(2023)苏1203民初449号
沈忱:
本院受理王长春诉沈忧、王长红、王长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3)苏1203民初1495号
江苏郁金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洪梅:
本院受理谢维诉江苏郁金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洪梅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状、证据副本、民事裁定(转普)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