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日期:05-04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泰姜农催告字〔2023〕第1号
泰州市姜堰区万家日用卫生用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
4676360225B,投资人:桑文忠):
本机关于2022年10月10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并于2022年10月12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泰姜农(农药)罚〔202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2年10月9日对你(单位)进行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000元;3.罚款人民币1493600元。要求你(单位)于2022年11月28日前到姜堰区农村商业银行通达支行(账号3212843901201000028
347)缴纳罚没款。
由于你(单位)至今未(全部)履行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每日按罚款额3%加处罚款。
请接到本催告书后10个工作日内到姜堰区农村商业银行通达支行(账号3212843901201000028
347)缴清应缴罚没款及加处罚款2987200元。逾期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