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一“失驾”人员被罚款并拘留
本报讯(通讯员 侯峰钟)“罚款1000元,同时被依法予以三日行政拘留的处罚。”4月20日,兴化市垛田街道居民李某因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违法,受到惩处。
近期,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因有相关违法行为驾驶证被吊销的人员进行清理,并通过技术手段,对此类人员实施查处。
李某在2021年因危险驾驶违法行为,其驾驶证被公安机关车管部门依法吊销,而今年4月间仍驾驶汽车上路被抓拍。4月14日,李某被办案民警依法进行传唤,其当即承认违法事实。
交警提醒:
驾驶证一旦被吊销,但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此类“失驾”人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