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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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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良好家教与师友的影响

日期: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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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城史       上一篇    下一篇

受良好家教与师友的影响

郑板桥祖上世居苏州,明洪武年间始迁居泰州兴化城内北水关桥南的“汪头”。他生于书香门第,曾祖父郑新万,字长卿,庠生。祖父郑湜,字清之,儒官。父郑之本,字立庵,号梦阳,廪生(秀才中的优秀生),品学兼优,家居授徒。母汪氏夫人,继母郝氏夫人。叔郑之标,字省庵,生子郑墨,字克己,号五桥,庠生。《郑板桥集》中的十六封家书都是他寄给堂弟郑墨的。

郑板桥,名燮,“燮”是协调治理的意思,出自《尚书·洪范》“燮友柔克”。给他取燮为名,寄托着他父亲梦想:希望他长大后能为官一方,化解社会各种矛盾,成为出色的管理人才。字是克柔,克是能的意思,克柔就是能柔,即要讲究管理艺术,能以柔克刚。

郑板桥父亲是秀才中的优等生,居家开私塾授徒,板桥从小就在父亲的学塾里读书、习字,诵读儒家经典。郑板桥曾说:“父立庵先生,以文章品行为士先。教授生徒数百辈,皆成就。板桥幼随父学,无他师。”在父亲的教育与影响下,他深受孔子“仁者爱人”与孟子“民贵君轻”思想的影响。他在给弟弟信中说:“吾弟读书,《四书》之上有《六经》,《六经》之下有左、史、庄、骚、贾、董策略,诸葛表章,韩文杜诗而已,只此数书,终身读不尽,终身受用不尽。”他认为“忧国忧民,是天地万物之事”,要“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儒家的这些论述已成为他清廉爱民思想的认识基础。

与父亲交往的一批友人品德都很高尚,这对郑板桥影响很大。

雍正十一年(1733),郑板桥四十一岁,其父挚友朱子功八十二岁寿辰,当时他父亲在兴化东部海滨西团坐馆,常与朱子功交往,板桥从小就与其二子友善,朱家父子道德高尚、见识远大,使兴化乡风有所改变,对板桥的影响也非同一般,所以他特地撰文,写了“行书通屏”为八十二岁的朱子功祝寿。

而郑板桥的师友也都是正直磊落之人,他在《七歌》中说:“种园先生是吾师,竹楼、桐峰文字奇,十载乡园共游憩,壮心磊落无不为。”陆种园,名震,种园是他的字。咸丰《重修兴化县志·文苑》有传。陆种园“少负才气”“淡于名利”,虽然家里没有积蓄,却乐于助人,曾把自家祖上出使朝鲜留下的诗卷给友人“质金以偿”所欠“官钱”(抵押之钱用来还官债),诗卷丢失后,友人很惭愧,他却安慰对方。竹楼和桐峰是郑板桥的同窗好友,竹楼是王国栋的字,桐峰是顾于观的字,他们也刚正不挠、壮心磊落、正直无私、胸怀坦荡,有为国为民干一番事业的雄心壮志。师友的言行对板桥“立功天地,字养生民”理想形成的影响无疑是很大的,这是他后来为官正直、廉洁为民的思想基础。

命运多舛淬炼贫不失志气节

郑板桥是康熙年间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二甲第88名进士。其家住在兴化城东南的城墙外侧郑家巷九号,起初仅茅屋两间。由此向东北约20米,有架在护城河上古木板桥一座,他以桥为号,“天下咸称郑板桥云”(《板桥自序》)。板桥妻徐氏,妾饶氏各生一子,皆早夭,后以郑墨子郑田为嗣。

用郑板桥自己的话说,一生经历了三个阶段:“初极贫,后亦稍稍富贵,富贵后亦稍稍贫。”(《板桥自序》)

“初极贫”,指郑板桥出生后至四十岁中举人以前的这一段时间;从四十岁中举人至五十岁做知县前,这十年时间他仅仅脱离贫困,是“稍稍富贵”的开始,以后十二年在范县、潍县任知县才是他“稍稍富贵”较为得意之时;板桥六十一岁辞官回乡,后来又去扬州卖画,往来于兴化、扬州之间。至七十三岁去世,他的“稍稍贫”阶段历时十三年。他从山东辞官再回扬州卖画,即名噪扬州。王公显贵、地方官绅、文人雅士乃至和尚、道士都以能得到板桥的一幅字画为荣,并且都“珍惜藏庋”(《板桥自叙》)。纵观板桥一生,以三十岁以前最为艰难。

郑板桥出生后,全家靠父亲做塾师维持生活。其四岁时,生母就去世,时常饥寒交迫。继母郝氏持家后,饥寒状况有所好转,但家中缺粮的事仍时有发生,他则因吃不饱饭而“伏地啼呼面垢污”(《七歌》)。十四岁时,继母去世,甚至他二十三岁结婚后,生活都很艰难。二十六岁时,他曾到真州(今仪征)江村当塾师,但收入微薄,加上灾荒,特别是他有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后,生活难以为继。冬天,孩子们因没有棉被盖,又吃不饱而“啼号”,甚至以能吃到粥为满足(《哭犉儿五首》)。三十岁时,郑板桥父亲去世,他生活更艰难,变卖了父亲的遗留书籍后,一贫如洗,连灶下烧饭的薪柴都买不起。家里断了炊,门外却响起催债的敲门声。

为了全家生计,郑板桥不得不另谋生路,三十岁时离家去扬州卖字画。当时的扬州,经济繁荣,不仅官僚、盐商附庸风雅,一般市民也重视书画。“堂前无字画,不是旧人家”,在家里悬挂字画已成为当时扬州人的时尚,但因他初到扬州“无所知名”,收入很低,尽管他在扬州卖画持续十年光景,生活仍处于极贫之中。三十九岁时,妻子徐氏病故,他缺衣少食,在除夕前一日,写诗向兴化知县汪芳藻诉说自己的窘境,得到汪知县的资助,在第二年秋天考中举人,此后境遇才有所改善。儿时丧母、中年丧妻,四十岁前的极贫生活,使郑板桥饱尝了生活的艰辛,对社会底层贫苦百姓的艰难困苦有着深切的体会。

耳濡目染为官要清廉的乡风

北宋时期,范仲淹任兴化知县后,其所写《文会堂》中“君子不独乐”诗句影响深远,兴化是他先忧后乐思想的起源之地。因而,兴化士人读书做官有郑板桥所说“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的胸襟,形成为官清廉爱民的乡风。

明代兴化有三位宰辅都是如此。

第一位高穀,虚岁十岁就中秀才,十五虚岁中举人,为官永乐、洪熙、宣德、正统、景泰五朝,为人办事不避权要,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生活节俭。官侍读学士时,因官服锦袍已破,赴公宴前就用布剪成花样图案遮补在锦袍破处,被同僚发现后戏谑为“高学士锦上添花”。他在朝廷任职四十多年,虽官至次辅(仅次于首辅),离任回乡后,家里住房仍是低檐矮屋,且地势低而潮湿,如同一般民居。

第二位是嘉靖朝状元首辅李春芳。他的前两任首辅,严嵩是大贪官,被抄家罢官;徐阶的儿子在家乡霸占土地,被法办。唯有他清廉奉公,告老还乡侍奉双亲,安享晚年。

第三位是崇祯朝次辅吴甡,首辅周延儒贪赃枉法被杀,他拒不同流合污。

再如宗臣,官至按察副使(负责全省司法刑狱的副长官),提督福建学政(相当于今教育厅长)。他办事清正,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到各县去考试,只吃蔬菜和糙米饭;选拔人才,百不失一;遇到贪官污吏,视如仇敌,一定要除掉才罢休。宗臣去世后,家人把他的棺柩用船运到南京,竟因运费不够,就先“藁葬”(草草埋葬)南京,三年后才归葬兴化城南百花洲上。

清代与郑板桥同时期为官的李鱓任山东临淄知县,任满一年考绩,列为优等,调往山东大县滕县任知县。他“为政清简,士民怀之”,因放赈救灾触犯权贵,“忤大吏罢归”。当时兴化的任陈晋考中进士后,因“不肯折节以应世”(不肯送礼请官员帮忙),等待了十二年,才任徽州府学教授(正七品,相当于教育局长),由于教授没有“养廉银”,徽州又“处万山中,地幽绝糈,俸外一无羡入。学旁有隙地,日课僮种菜以供口食”,他靠俸难以养家,就带领仆人种菜解决。

历来兴化士人在外地为官都以清廉为荣,郑板桥不仅受清廉乡风影响,还是其中的佼佼者,又影响了后人。

励精图治千里为官“鲁水清”

在范县、潍县为官十二年,郑板桥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清正廉洁的他,深受百姓爱戴。

郑板桥作为主政一方的父母官,他不带妻妾上任,拒收礼贿,真正做到了清廉自守。作为一位颇有声望的诗人、书画家,潍县有许多大商人想附庸风雅,想和他拉拢关系,千方百计想索取郑板桥书画作品,自然润笔之资一定也非常可观。

但郑板桥就是“不识富人抬举”。他说:“索我画偏不画!”为此,他还以竹子为题言明心志:“一节复一节,千枝攒万叶。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这里“不开花”当指清廉自守、洁身自好,“免撩蜂与蝶”当指拒绝灰色收入,决不收受贿赂。这在当时的官场是难能可贵的。

乾隆十一年(1746),郑板桥调任潍县县令,当时潍县正遭遇持续五年的特大自然灾害,“岁歉,人相食”。许多富户权贵乘机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与贪官污吏大肆渔利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郑板桥以一县之令的身份带头“捐廉代输”,把自己的俸银捐献出来,当时郑板桥每月俸银四十五两,一年养廉银一千四百两,他带头捐钱三百六十贯,约相当于八个月的俸禄,帮助百姓缓解灾情带来的困难;同时,他采取“以工代赈”组织生产自救。“大兴建筑,招远近饥民赴工就食”,郑板桥还带头自掏腰包,“捐修”城墙六十尺。

有一年,潍县大灾过后,省里要员们在趵突泉大宴宾客,席间有人提议要郑板桥以趵突泉为题赋诗。郑板桥看到这些发灾荒财的贪官,心中愤懑,吟道“原原本本岂徒然,静里观澜感逝川。流到海边浑是卤,更谁人辨识清泉。”诗中说趵突泉本是一汪清泉,可是流到海边却都变成了卤水,清浊不分,好坏不辨,旨在讽喻浑浊的官场,明明是清官也难辨别,暗批在座的大多是贪官污吏。“诗成,满座拂然,皆谓郑讪诽上台。”加之大灾当中,郑板桥不顾上司忌讳,上报灾情,开仓赈灾,“忤大吏”,自然不会有好的结果。就在要以贪污罪名来处理他时,他“乞休归”。

十二年的仕途生涯,满腹才情的郑板桥只做过两任小小的县令。虽然披肝沥胆,励精图治,中丞考绩也特列“一等”,明确要保举他升任知府,但终究还是被迫辞官回乡。他做官前已认识慎郡王,如跑官、要官是可能升任的。原因在于他“难得糊涂”,不逢场拍马、送礼行贿,执着于竹君子节操与正直的清廉品性,绝不同流合污。只道是“千里为官鲁水清,万家忧乐总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