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来泰开展《江苏省 信访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04-20
省人大来泰开展《江苏省
信访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 钱兰 通讯员 桑达武)4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周铁根率检查组来泰,就《江苏省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副主任沈明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宇轩,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卫国等陪同。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姜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姜堰区三水街道锦联社区、海陵人大主题公园、海陵区人社局维权服务中心、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听取了泰州市、靖江市、姜堰区政府及泰州市有关部门单位贯彻实施《江苏省信访条例》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认为,我市近年来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实施国家《信访工作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高站位抓好信访工作,高质量解决信访难题,高效能推进协作联动,信访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和改进。
检查组指出,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基层治理的基本任务。(下转02版)
省人大来泰开展《江苏省信访条例》执法检查
(上接01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牢把握信访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时代性,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自觉坚守人民情怀,始终坚持法治思维;要把握关键重点,推动《江苏省信访条例》全面有效实施,着力压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信访问题,着力加强源头治理,着力规范信访秩序;要放大监督效应,提升执法检查的工作实效,总结经验做好推广,直面问题抓实整改,跟踪督办落实见效,确保信访工作法规在泰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