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入选省自然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区
日期:04-13
海陵区入选省自然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区
本报讯(通讯员 陈茜)日前,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公示了《2022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表扬激励名单》,海陵区成功入选“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
据了解,自然资源和规划海陵分局作为“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核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以“优空间、护资源、促发展”为工作主线,研究政策、改进工作、积极上争,高标准编制完成海陵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并获评全市唯一一个年度市区耕地保护表彰单位;全力保障资源要素供给,盘活各类存量土地1093亩,有效缓解全区土地供需矛盾;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探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改革,最大限度提升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