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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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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入选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

日期: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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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海陵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海陵入选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

本报讯(通讯员 王旭莹)日前,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公示了《2022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表扬激励名单》,海陵区成功入选“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跻身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先进行列,为海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

自然资源和规划海陵分局作为“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核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以“优空间、护资源、促发展”为工作主线,制定出台《高质量发展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标考核办法》。同步启动九龙、罡杨、华港3个镇级总规编制,试点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形成全区“一核两轴、四片多廊”总体开发保护格局,为海陵未来十五年高质量发展留足、留优空间。编制2022年度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获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860亩,保障紫东小学、苏陈污水处理厂、农产品精深加工区等47个项目顺利落地;预支2023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610亩,重点保障敏华智能家居、华荣麦芽二期等7个项目用地需求。

同时,该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规范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配套制定海陵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标准化处置程序》,严控新增违法用地,积极化解存量违法用地,“三区三线”全区共划定耕地13.5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1.71万亩,海陵区获评全市唯一一个年度市区耕地保护表彰单位,罡杨镇和朱庄村、南舍社区等6个村(社区)获得38万元资金奖励。提请区政府出台《海陵区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办法》,加强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及质量评定,创新利用搬迁船厂地块实施土地复垦,2022年共完成土地整治新增耕地670亩,为上年度的4倍。还成立工作专班,超常规完成相关地块农转用报批工作,以及13个地块、843亩土地的上市审批工作,出让价款超42亿元,为全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以“亩均论英雄”为指引,深入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空闲用地、低效用地盘活攻坚行动,编制全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利用清理腾退、依法收回、增资技改等方式,盘活各类存量土地1093亩,有效缓解全区土地供需矛盾。编制完成2022年第1批、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收面积1711亩,最大限度实现土地资源配置“全覆盖”。

据了解,海陵还探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改革,罡杨镇中小项目区二期土地成功作为全市首宗入股案例成功上市,打通了非试点地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通道,获评海陵区2022年度“十佳改革创新项目”。出台《关于实施“双信地”改革的通知(试行)》,海陵区开发路南侧、庆丰路西侧地块作为全区首宗“双信地”挂牌上市。鼓励同一地块内工业、仓储、研发、办公等用途进行混合布置,苏陈镇迎春路北侧、夏郑路东侧地块成功作为全市首宗工业混合用地挂牌,最大限度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满足项目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