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3月29日
拍卖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20日10时起至2023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泰州市海陵区鹏欣丽都12-丙-902室(含阁楼)住宅房地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如流拍,本院将于2023年5月11日10时起至2023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户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拍卖标的物介绍、竞买人条件、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方式、缴款方式等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后七日内向法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咨询电话:0523-86391541
监督电话:0523-86391617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春晖路98号)
(2022)苏1202民初4525号
陈建华:
原告唐宝岳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02民初45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凭本院上诉须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案件上诉费。
(2022)苏1202民初4897号
张俊:
本院受理原告夏丽华诉被告张俊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02民初4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2)苏1202民初4299号
王强: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02 民初42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凭本院上诉须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案件上诉费。
(2021)苏1202民初3861号
开封市鼓楼区川元食品店:
本院受理原告郭润发与被告开封市鼓楼区川元食品店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202民初38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