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养人才“蓄水池” 增强巡察工作“源动力”
日期:03-28
涵养人才“蓄水池”
增强巡察工作“源动力”
□杜嘉琪
“感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工作的肯定和鼓励。通过巡察工作,我学到了很多,有机会的话,我还愿意到巡察队伍中锻造和锤炼。”近日,海陵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网格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周茜倩得知自己因在借调期间表现突出、在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特地前往巡察组表示感谢。
和周茜倩一样,上一轮参加巡察的抽调干部中,愿意再次参加巡察工作的比例高达80%。这背后是海陵区委巡察机构建立健全干部发现、使用、管理的培养激励机制,涵养巡察人才“蓄水池”取得的正向效果。
为破解巡察干部抽调难题,海陵区委巡察办修订完善《海陵区选派新提拔副乡局级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区委巡察机构轮岗锻炼暂行规定》,拓宽巡察人才入库和抽调渠道,健全完善抽调人员考核激励机制,采取动态管理模式激发巡察队伍活力,为巡察监督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发布征集巡察人才库通知后。短短几天就有87人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海陵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
海陵区委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把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作为有效载体,规定全区45岁左右及以下新提拔副乡局级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分期分批参加区委巡察工作。通过巡前集中培训“系统学”、巡中老带新“跟进学”,临时支部“定时学”等方式,不断提升抽调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同时,在巡察组人员配备上,根据每轮巡察任务按照财务审计、工程项目、党务工作等类别分类抽调各部门专业人才,并在此基础上,新增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法制工作等专项检查组,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增强巡察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政治监督力量,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质效。
巡察结束后,海陵区委巡察办会同区委巡察组对抽调人员巡察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评价,按照抽调人员20%的比例评选优秀巡察干部并通报表扬,将巡察干部评价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优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增强抽调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目前,海陵区委巡察人才库已分类组建巡察组长库42人、巡察人员库232人,巡察智库45人。在今后的巡察工作中,海陵区将充分发挥巡察工作人才库作用,整合巡察人才资源,提高巡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助推巡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作者单位:海陵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