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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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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物业不得以拒交物业费为由停卡

日期: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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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天泽园业主反映,没交物业费,梯控卡3天刷一次

区住建局:物业不得以拒交物业费为由停卡

本报讯(记者 钱宏斌)姜堰区罗塘街道天泽园小区的业主反映,小区物业为催缴物业费,将梯控卡使用期限设置为3天,导致业主需要每隔3天刷新一次才能乘电梯。

3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天泽园物业服务公司,看到墙上张贴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2元,叠墅每月每平方米2元。天泽园物业服务公司刘经理介绍,小区共有18栋楼,最高的20层,近1000户业主,大多数业主能主动交纳物业费,但还有近100户未交。

“未交费业主的房屋九成还没入住,真正入住的也就10户左右。”刘经理说,交费的业主正常使用梯控卡,未交费的业主须使用临时梯控卡,每3天至5天需要刷新一次,物业以此提醒这些业主来交费。他们这么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对此,姜堰区住建局回复记者,经该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天泽园小区电梯梯控系统为出厂设置,并非后期物业加装。物业对小区电梯进行管理,梯控卡一般每年授权一次,到期失效后,到物业办公室重新刷卡使用;针对未交物业费的业主实行临时授权,并未禁止业主使用电梯。该局已要求物业不得以业主拒交物业费为由停用电梯卡。电梯运行所产生的能耗、维保、检测等费用由物业代收代交,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双向有偿合同,需要业主和物业双方共同履行承诺,承担各自义务。该局倡导业主及时交纳物业费,不得无故拖欠,如物业有服务不到位的,业主可先行与物业沟通,物业拒不整改的可向属地街道(社区)或该局举报,该局将会同属地街道(社区)共同督促物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