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市民树立诚信意识,
践行诚实守信行为
我市开展诚信知识
主题宣讲活动
本报讯(记者 刘禹 通讯员 高茹 黄玲)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品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诚信及依法维权意识,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3月14日,市文明办、信用办联合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以及交通银行泰州分行,开展以信用记录为主题的诚信宣讲活动。
活动中,市发改委信用建设处负责人首先为大家解读了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和失信惩戒措施。依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人民团体,在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获取的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自然人如要查询公共信用信息,目前需要到各市(区)发改委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可当场免费领取报告。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我国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
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受到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以及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惩戒措施。“按现行法规和政策,信用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可以申请信用信息修复。”该负责人说。
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征信科的工作人员为大家讲解如何养护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以及如何依法维护个人征信权益。工作人员着重强调了“征信修复”和“征信洗白”的危害,《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起为5年”,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修改、删除真实无误的信用记录,不良记录在不良行为终止5年自动删除。
此外,市发改委和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还就公共信用报告和征信报告的区别进行了详细讲解。最后,交通银行泰州分行的工作人员为大家演示了个人信用报告线上查询流程。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进诚信建设,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通过系列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树立诚信意识,践行诚实守信行为,让“知信、重信、守信”的诚信文化延伸到每个角落,为营造全社会良好的诚信环境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