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于2023年2月28日经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为了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法规草案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4月20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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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