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车,500元“诚意金”就不退?
日期:03-05
不买车,500元“诚意金”就不退?
律师:“诚意金”不是定金,商家理应退还
本报讯(记者 黄薇薇)市民钱先生反映,自己到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汽车城的吉利新能源4S店看车,向导购人员交了500元“诚意金”,因为最后价格没谈拢,不打算购买,当要求退还“诚意金”时被拒绝。泰州吉利新能源4S店导购人员表示,“诚意金”只能作为车款进行减免,不好退还。
前不久,钱先生和家人来到泰州吉利新能源4S店看车,打算购买一台新能源车开网约车。店内导购表示可以为钱先生申请一个优惠价格,前提是必须微信给他转500元作为“诚意金”。钱先生家人微信转账500元后,该导购人员表示领导已批准优惠。
不过,钱先生后来在对比了其他品牌后,觉得该4S店给的优惠没有优势。“虽然他们整车给了优惠,但导购将******、年费以及其他的中介费用加起来一算,多了近2万元,这样算来车一点都不便宜了。”钱先生说,自己回到吉利新能源4S店,要求重新定价,在和导购商量无果后,钱先生表示不想买车了,要求退还“诚意金”。但导购表示,“诚意金”不好退,只能在签订买车合同后抵扣购车款。
钱先生认为,“诚意金”是用手机微信转给销售员个人的,自己和家人当日也未和该公司签署任何形式的购车合同,“诚意金”理应退还。
“‘诚意金’并不是定金,商家应该退还。”江苏傲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小峰说,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签订了合同,买方支付了定金,若买方违反合同约定,卖方是可以不退还定金的。但钱先生微信转账的所谓“诚意金”仅算是表达了一个购买意向,并不属于定金的范畴,而且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这个钱商家是应当要退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