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姜堰区委第一轮巡察期间,进驻区文体广旅局的巡察组工作人员在查看文化市场行业联合会会计凭证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这本会计凭证里面有几笔大额的收费记录好像不正常。收费项目也特别,叫‘风险保证金’。”
“先梳理一下,看一看一共收取了多少笔?有多大金额?”
“一共13笔,共计59万元,平均每家收取近5万元!”
组务会上,一场特别的讨论正在热烈地进行着。巡察组工作人员就该项收费的动机、依据提出了质疑,一致同意对该问题涉及到的内容进行深挖,严查背后可能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履职小组及时制定好走访方案,实地走访缴费的13家培训机构,具体了解收费发生的背景和过程。
“今年9月份扬州疫情防控结束后,我们按照文体广旅局的要求申请复工复产,他们局里的人就喊我们过去开会。”一艺术培训机构负责人说。
“局里通知你们去开什么会?有会议文件吗?”
“没有文件,你看,只有微信群里的一个通知。到了会场后,就说根据上级要求复工复产要缴纳风险保证金。”该负责人拿出手机给工作人员看微信截图。
“交多少钱?”
“5-10万元,因为疫情,都几个月没有收入了,还要让我们交这么多钱,有的商户根本拿不出。可是不缴费就不让营业,很多人迫于压力都交了。有的人实在交不出,还写了保证书,先交2万、3万,限定15日内补缴到位。”
为进一步验证走访了解到的情况,巡察组决定询问事件当事人文体广旅局市场科科长黄某某。
“听说你们以疫情防控的名义收取了培训机构的风险保证金?”
“是有这么回事,当时是为了更好加强行业管理,怕再有疫情的时候,商户不配合。”
“请提供一下收费所依据的政策文件。”
“这个……没有文件。”
“没有文件怎好随意向管理对象收费呢?!”
“主要是想更好地加强我区文化行业管理……目前收取的费用已退掉了。”
“费用虽然已经退掉了,但是,你们的行为给我区营商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经调查核实,文体广旅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未吃深悟透上级的政策文件,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培训机构的培训押金和风险保证金,严重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最终,该局分管副局长陈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市场科科长黄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作者单位:姜堰区纪委监委)
收了又退的“风险保证金”
□姜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