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十条举措 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02-17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十条举措
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 钱兰 通讯员 赵天平)2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出台《关于落实“四敢”重大要求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四个方面十条具体措施,激发“干部敢为”、助力“地方敢闯”、支持“企业敢干”、推动“群众敢首创”。
“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应该发挥到哪里。”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介绍,出台实施意见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重大要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五个表率”“五个贯穿始终”的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以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激发全市上下干事创业活力,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更好落地落实,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贡献人大力量。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十条举措。十条举措分别是:完善选举和任命干部监督机制、优化人大机关干部担当作为机制、依法履职行权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同向发力、积极推进基层人大创新实践、深化“法治护航”企业行动、打好“护企惠企”监督“组合拳”、建立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弘扬进取精神,激励“干部敢为”。健全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敢为善为、奋发有为”履职情况评议体系,强化满意度测评,完善选举和任命干部监督机制。从制度规范、激励机制和能力提升三方面入手,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优化人大机关干部担当作为机制。
紧扣改革创新,助力“地方敢闯”。从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人大系统内部两方面出发,依法履职行权,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同向发力,积极推进基层人大创新实践,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城市转型提级,不断夯实人大基层工作基础。
聚焦营商环境,支持“企业敢干”。深化“法治护航”企业行动,打好“护企惠企”监督“组合拳”,建立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用法治、监督、沟通等三种手段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相关部门转变观念,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助力破解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建好平台载体,推动“群众敢首创”。通过搭建“线上+线下”民意表达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改革发展,更好汇聚民意民智,帮助解决群众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急难愁盼”。发挥优秀人大代表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级人大代表立足岗位、创新创优,实现“群雁齐飞”,积极引领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
“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地方基层的创新探索、市场主体的积极进取、人民群众的无穷智慧,是泰州塑造优势、打开局面、赢得未来的动力之源、精神之源。”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表示,出台落实“四敢”重大要求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在全市营造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良好氛围,有利于集聚民意、汇聚民智,推动全市五百万人民一起来想、一起来干。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落细落实“四敢”重大要求,强化系统观念、创新意识和法治思维,强化组织发动、重点推进和督促检查,强化对基层人大的指导示范,唯实唯勤担使命,求精求深履职责,不断释放“敢”的强烈信号、营造“敢”的良好环境、形成“敢”的强大合力,切实将“四敢”重大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凝心聚力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