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前期物业服务 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日期:02-15
关于清退前期物业服务
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我中心现对之前收取的前期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开展清退工作。请相关单位于七个工作日内,向泰州市物业管理中心(海陵南路308号4014室,联系人:樊圆,联系电话:86884661)提交原履约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退还收据(原缴交单位按照票据金额向泰州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开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收据)、退款银行账号及开户行(退款公司名称需与原交款单位名称一致)等材料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退还事项,特此公告。
泰州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