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 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2月9日 (2022)苏1202民初5154号 许明: 本院受理原告申连凤诉被告许明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
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2月9日
(2022)苏1202民初5154号
许明:
本院受理原告申连凤诉被告许明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