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您好!
本人名下分别有蓝牌和绿牌两种不同类型的小型私家车,能否互换车牌号牌?
钱女士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答复:不可以。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进行互换需符合以下情形:(1)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2)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3)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且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
民警同志:您好!
机动车哪些情形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周先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答复: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1)改变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的;(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5)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民警同志:您好!
小型私家车改变车身颜色,需要回车辆登记地办理变更手续吗?
孙先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答复: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七条: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