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1-19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兴生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部署要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绩实效,为万亿之城再出发,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