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1-19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忠明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加快推进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万亿之城再出发,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