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凝) 日前,区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常州市天宁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包含156个事项。
天宁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区委、区政府部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123项,垂直管理单位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26项,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
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区文体旅局主管,区文体旅局实施;将区文体旅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改造、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的主管部门由区住建局调整为区发改局。
根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新增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宁分局、区农业农村局主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天宁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分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