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前带走价值523万元商业秘密
日期:07-21
本报讯(杨成武 陆文娟 孙向勇) 记者13日从金坛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执法部门对一起侵犯新能源企业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今年3月,金坛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线索,会同公安和检察部门一起对崔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展开调查。经查,崔某某于2022年6月从金坛某新能源企业离职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技术信息,通过微信传输至本人手机及私人笔记本电脑中保存,准备离职后使用。崔某某的侵权行为对企业的商业秘密造成重大风险。
经鉴定,上述新能源企业商业秘密的市场价值评估为523.33万元。崔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在蓬勃发展的新能源领域。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护航新能源之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