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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常州日报

民警桥

日期: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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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警方       上一篇    下一篇

民警同志:您好!

请问经营网约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徐先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答复:从事网约房经营第一步是要选择能够用做经营活动的房屋,建议选择具有一定商业性质的房屋。第二步是尽量领取经营范围包含住宿服务的营业执照。第三步是向房源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下列材料进行信息登记:(1)不动产权属证明;经营者不是所有权人的,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经营网约房的书面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3)网约房发布房源的网站或APP名称;(4)营业执照;但个人从事网约房经营,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除外。第四步是配备必要治安、消防安全设施,与房源所在地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承诺书,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标识后即可经营。

民警同志:您好!

请问经营网约房一定需要领取营业执照吗?

李先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答复: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属于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可以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因此,公安机关鼓励网约房经营者申领《营业执照》,但不作为发放网约房标识和开展治安管理的前置条件。对年交易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网约房经营者,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而拒不申领的,公安机关将抄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