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雨露 杨建新 刘伟杰) 近日,一场由金坛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等单位联合举行的“规范科学放生,保护生态环境”公益宣传活动在长荡湖畔举行,1万斤(约1.9万尾)鲢鳙鱼种被放流入长荡湖。
此次放生活动按照《常州市金坛区公共水域放流(生)规范化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放流活动报告、苗种产地检疫、现场放流监督、放流资料归档等工作要求。根据文件要求,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计划开展规模性水生动物放流(生)活动,应提前15个工作日到金坛区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或湖管会管理处报告放流(生)相关事项,符合要求后才可进行后续活动。
近年来,金坛区坚持多措并举、防治结合,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明确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等工作,不断加强和规范公共水域放流(生)管理。同时,金坛区“以案说法”,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