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无锡市宜兴紫砂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日期:10-01
本报讯(记者周丽娟) 作为我国首部为保护区域性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和品种所制定的专项地方性法规,《无锡市宜兴紫砂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修订后,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条例》构建起全方位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将推动紫砂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宜兴紫砂文化传承与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宜兴紫砂陶制作技艺已传承数百年,以其悠久的历史渊源、独特的制作工艺、高雅的文化品位和公认的实用价值,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陶都宜兴一张极富含金量的城市“名片”。原《条例》于2006年制定、2007年正式施行,自施行以来,在宜兴紫砂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制作技艺保护和传承、作品和产品保护、生产经营秩序规范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但随着紫砂行业的数字化重塑和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特别是紫砂矿源管理、紫砂从业人员队伍、紫砂制作工艺、产品营销渠道等方面面临的新挑战,原《条例》涵盖的广度和深度已难以覆盖紫砂发展的各个环节,较难适应紫砂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为此,2025年2月起,《条例》修订工作正式启动,在无锡市人大、市政府的统筹协调,宜兴市人大、市政府的全过程参与和指导下,立法工作专班历时一年多,深入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调研座谈,广泛征集传承人、专家学者、市场经营主体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对接国家、江苏省等上位相关法律法规,经多轮修改论证,完成《条例》修订工作。
新修订的《条例》取消了章节划分,采用“小快灵”立法版本,做到聚焦宜兴紫砂保护发展的核心痛点、难点问题,删繁就简、突出重点,确保修改的法规立得起、接得住、真管用。此外,本次修订还实现和《江苏省保障和促进宜兴陶瓷高质量发展条例》有效衔接,形成“共性+个性”互补立法格局。
新修订的《条例》共三十四条,在保持原条例核心制度连续性基础上,重点在矿产资源保护、文化传承与人才培养、产业创新发展、品牌与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制度重构和完善。《条例》通过新增“紫砂矿产资源保护区”制度,细化了采矿权人的生态修复义务,构建矿产资源“保护性开采+闭环管控”体系,建立科学权威的资源价值认定和生态修复责任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性开采行为,实现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协调统一,为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通过支持将宜兴紫砂文化纳入中小学校本课程、创建紫砂特色传承学校和兴趣社团、高校职校建立紫砂人才职业教育和培养体系等,明确非遗“活态传承+梯度培养”人才体系,推动紫砂保护从“重器物、重矿料”向“重技艺、重传人、重生态”转变;通过明确支持紫砂产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数字孪生等现代技术等,融入“数字赋能+跨界融合”产业发展理念,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转型,以跨界融合拓展发展空间;通过改变原《条例》单一依赖行政监管的模式,创新“信用+法治”市场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精准度与效率;通过支持打造宜兴紫砂“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大师品牌”体系,支持权利人通过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种方式保护知识产权等,完善“确权—维权—用权”知识产权保护链条,推动紫砂知识产权保护从“单一保护”向“全链条保护”升级。
此外,为规范市场秩序、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新修订的《条例》还通过细化责任条款,针对代工销售、电商直播虚假宣传等新增禁止性行为,建立行刑双向衔接、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等,健全“刚性约束+精准追责”法律责任体系,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紫砂产业向品牌化、高端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