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泰国法师”可挽回感情? 七人因诈骗获刑
日期:08-20
本报讯(记者宋浣竹 通讯员葛桑桑 吴兴达) 遭遇困境时病急乱投医,轻信网络所谓“泰国法师”做法事复合、“斩桃花”等说辞,最终落入精心布置的诈骗圈套。日前,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刑事诈骗案件,七名被告人获刑。
2025年,聂某、陈某合伙设立某网络传媒工作室,招募李某、王某、刘某、郝某、张某等员工,组建起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团伙内部各司其职,先由部分员工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物色深陷感情困扰的人群,通过聊天交流主动添加受害人微信,虚构自己依靠法事成功挽回感情的经历,编造虚假故事博取信任。待受害人对所谓“法事挽回”产生期待后,团伙顺势引导,哄骗受害人添加由聂某、陈某假扮的“泰国法师”微信账号。二人以“情感磁场”等迷信话术塑造“大师”人设,伪造泰国定位、发送低价拍摄的虚假法事视频骗取信任,以“斩桃花”等名义收取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费用,后又捏造“禁忌触发”“运势反噬”等说辞,持续诱导被害人转账。受害人中不乏宜兴市民,因反复转账却不见“大师”所说的成效,部分受害人幡然醒悟后向我市公安机关报警。
2025年6月,聂某、陈某等六人被我市公安机关抓获,同年8月,刘某经王某劝说后主动投案。经查,九名被害人被骗金额共计二十余万元。案发后,七名被告人退清了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起诉至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全程依托网络非接触式作案,面向不特定人群精准物色情感受挫受害者,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聂某、陈某组织策划犯罪,系主犯,判处聂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五人为从犯,结合部分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退赃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到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同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