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 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敏、张达志、金磊、俞震旦等4名同志辞去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同意张敏、张达志、金磊、俞震旦等4名同志辞去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7月28日 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敏、张达志、金磊、俞震旦等4名同志辞去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同意张敏、张达志、金磊、俞震旦等4名同志辞去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