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上路,是电动三、四轮车领域的另一大安全顽疾。此类车辆驾驶人普遍缺乏基本通行常识与应急处置能力,部分车辆未经合规审验,安全性能无从保障。
2月14日,市民陆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四轮车,沿宜浦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范蠡大道路口。此时,路口东西向信号灯已转为红灯,但陆某自认为电动四轮车目标小、能抢行通过,便心存侥幸强行闯过停止线进入路口。与此同时,张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沿范蠡大道东侧匝道由南向北按绿灯指示左转。陆某避让不及,两车在路口猛烈撞击,导致两车车身受损,陆某因车辆安全防护较差,身体受到撞击而受伤。经相关部门现场勘查后依法认定,陆某驾驶无牌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张某通过路口未全方位观察路况、未充分确保安全通行,承担次要责任。
“不少驾驶人漠视通行禁令,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擅自驾驶防护简陋的电动三、四轮车驶入104国道、342省道等国省干线公路。”陆庆表示,这些国省干线车流密集、车速较快、大型车辆往来频繁,电动三、四轮车防护薄弱、抗撞击性差,一旦发生碰撞,后果难以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