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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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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抵押恶意逃债 一女子犯拒执罪获刑

日期: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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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宋浣竹 通讯员褚明晔) 为保住名下房产,竟与亲属串通,通过设置虚假房产抵押的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10月,市民吴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市民钱某借款50万元,后陆续归还10万余元。因吴某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钱某向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2023年6月,法院一审判令吴某向钱某归还本金3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后钱某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上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钱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二审裁定送达之日起生效。根据生效判决确定的利息计算方式,截至2023年11月1日,吴某应偿还本息合计5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吴某依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11月,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对吴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吴某名下有价值百万余元的商品房一套,但这套房产却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前几天抵押给了宋某,此外吴某再无其他财产。经核算,该房产市场价值约105万元,登记在宋某名下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达65万元。若启动拍卖程序,吴某还须支付拍卖评估等执行费用。加之,该房产系吴某唯一住房,一旦拍卖,法院须为吴某保留5至8年的租房费用。若坚持拍卖,在扣除执行、租房费用,支付抵押所担保的优先债权后,拍卖所得房款将所剩无几。钱某权衡利弊后,主动向法院申请暂不处置该房产,法院在查封上述房产后,依法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然而,执行法官认为吴某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几日设置抵押,导致房产拍卖无剩余价值,怀疑其恶意转移涉案财产,遂将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案件展开侦查,侦查初期,吴某、宋某均称吴某欠吴某爷爷65万元,由于宋某为吴某代偿了这笔借款,吴某才将房产抵押给宋某,吴某爷爷也作证孙女多年来共欠自己65万元。

    2025年4月,检察机关受邀依法介入该案。经审查案卷,承办检察官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吴某和宋某之间是否存在特殊关系?宋某与吴某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吴某爷爷在收到65万元后钱款的去向如何?公安机关随即开展进一步调查,发现宋某与吴某的母亲系亲姐妹,吴某是宋某的外甥女。宋某虽有65万元取款记录,但仅一个月后便在同一家银行存入相同金额,而吴某爷爷的银行流水显示没有大额存款汇入。

    面对种种证据,吴某、宋某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承认了双方合谋通过虚假抵押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事实。2025年10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吴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时,吴某主动与钱某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同意以40万元一次性了结该案。尽管吴某已履行执行义务,但其妨碍司法机关查明财产状况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