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茶香,从历史深处飘来,萦绕在阳羡大地的山野之间。它见证过统购统销时代计划经济的严谨刻度,也亲历了市场春潮破闸后奔涌向前的盎然生机。
从上世纪中叶国家定价的严格管控,到1984年市场放开后的自由生长,我们看到的不只是茶叶的流通轨迹,更是地方产业在时代大潮中顺应变革、寻路未来的生动缩影。此刻,让我们循着这缕绵长的茶香,走进宜兴茶叶购销的往昔与今朝。
购销情况及价格
1950年,宜兴的茶叶由中国茶叶公司华东分公司指定苏州茶厂到宜兴委托私营茶商负责收购,主要用于出口,其中以红茶为主。
1951年,宜兴共收购春红毛茶106.16吨。其中,中国茶叶公司华东分公司收购了30.42吨,私营茶商收购了75.74吨。收购价格由该公司派员到宜兴具体掌握。当时外销茶每50公斤平均价格为701374元(此为币制改革前的旧币价格),内销茶平均每50公斤136390元。同年,宜兴成立茶叶收购协商机构,加强市场管理,扭转了过去茶商利用货源多寡操纵价格、压价抬价的不良风气,为实行计划产销奠定了基础。
1952年,宜兴县供销合作总社在宜城、张渚、湖?设立了3个收茶站,代中国茶叶公司华东分公司收购春红毛茶。收购时,参照该公司制定的毛茶收购价格表和一至五级的标准样茶来评定价格。中国茶叶公司华东分公司于5月上旬开始收购,私营茶商则到5月20日才开秤。当年实际收购春茶148.76吨,其中外销红毛茶71.92吨,内销五级以下红毛茶28.85吨。
1953年5月,为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减少红茶生产,增产绿茶”的方针,中国茶叶公司华东分公司到宜兴收购一至五级绿茶。江苏省农林厅在凰川乡北山茶场指导试制炒青绿茶获得成功。这一年,宜兴茶农积极生产烘青和炒青绿茶,有力推动了宜兴绿茶的发展。
1954年的茶叶收购,坚持扩大国营收购、有计划地改造私营茶商的原则。全县设立了4个收茶站,配备了27名收茶人员。收购前,召开了茶农代表会议和收烘工作人员会议,做好了仓库、评茶工具、收购票据等准备工作,并添置了茶篓、焙笼、烘锅、软匾等收茶烘茶工具。收茶人员先在湖?收茶站集中进行典型开秤,对照标准样茶按质评茶,分等论价。该年实际收购茶叶281.55吨,其中红茶226.91吨,绿茶54.64吨;按季节分,春茶119.22吨,夏茶114.49吨,秋茶47.84吨。
1955年,宜兴的茶叶收购工作坚持“维护茶农利益又保证国家收购计划完成”的原则,设立了宜城、竹箦桥、湖?、张渚4个收茶站。春茶收购于4月27日开秤,6月10日结束。通过推广合理采摘技术、普及机械揉茶和炭火烘焙,茶叶品质得到提高。实际收购的三级红茶比重从上年的8.33%提高到10.65%,劣变茶则从1.23%下降至0.22%。
1956年2月25日,宜兴县农产品采购局成立,负责茶叶等农产品的收购、加工和调拨任务。该局编印了《宜兴县收茶工作简报》,交流收购进度、茶价执行和茶叶运输等方面的情况。1957年4月,宜兴县农产品采购局撤销,成立了宜兴县农副产品采购公司,负责管理茶叶收购和经销业务。同月,宜兴县供销合作社下发《下达1957年茶叶收购价格的通知》,明确了红毛茶的等级及相应收购价格,并规定绿毛茶价格参照红毛茶执行,实行同级同价。
1958年,宜兴提出了“开汤评茶”的要求,标志着茶叶等级评定从过去主要看外形,转向外形与内质(香气、滋味、汤色等)兼顾。1958年4月29日,宜兴县商业局与供销合作社合并组建新的宜兴县商业局,茶叶的收购、加工、调拨等业务划归其下属的农副产品经理部经营管理。1958年至1959年,宜兴共设6个收茶点,由该经理部统一经营管理,基层供销社负责代购毛茶,宜兴茶厂则负责精制加工。
从1960年开始,茶叶的收购、加工、调拨业务归口宜兴茶厂经营。全县设立了铜峰、新街、芙蓉直属站等9个收茶站。收茶站收购毛茶时,先按收购标准样定级,然后送交宜兴茶厂。茶厂对照标准样进行验收和审评,等级相符的给价结算、入库贮存;不符的,经升级或降级处理后再结算入库。
1961年,苏红毛茶的收购价格有所提高。1962年,为鼓励茶农多产茶、产好茶、多售茶,宜兴县计划委员会和机构重新调整后的供销合作社联合下发通知,实行茶叶收购价格补贴。不论国营还是公社经营,不分茶类,也不分级内级外茶,一律以1962年执行的收购价为基础,给予20%的价格补贴。同时落实奖励政策,针对当时口粮偏紧、化肥缺乏的情况,规定每交售50公斤级内茶,奖励粮食12.5公斤、化肥62.5公斤;交售50公斤级外茶,奖励粮食5公斤、化肥20公斤。这些措施有效促进了茶叶生产。从1964年起,20%的价格补贴并入收购价,成为正式价格,并据此价格纳税。1973年至1978年间,茶叶经销业务由宜兴县农副产品采购公司负责。
1979年,改革了精制红茶的收购价格。随着全国茶叶生产基地县建设的推进,宜兴茶叶种类从单一的红条茶、绿条茶,发展到炒青、烘青、旗枪、碧螺春等多个品类,收购数量逐步增加,茶叶成为全县主要的副业项目之一。通过这次改革,精制红茶的等级评定参照精制绿茶,但低半个等级,收购价格也相应低半个等级。1980年,江苏省苏红精制茶的标准小样由宜兴茶厂提供,经江苏省棉麻公司审评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后,成为全省的标准茶样,有效规范了苏红精制茶的收购与销售。
1981年,宜兴县计划委员会下达了当年茶叶收购计划,明确茶叶属于二类商品,必须按计划收购,并与生产单位签订合同,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下达的交售任务。
1982年,为鼓励春茶生产,宜兴县供销合作社、粮食局、财政局、林副业局联合发文,在当年6月底前由供销合作社收购的内销茶,超售部分在按国家规定的税率减半征税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即毛茶按10%征税,精制茶按4.25%征税,苏绿茶按5.5%征税。奖励办法也从过去的按重量奖励改为按金额奖励,以收购茶叶的总值,每交售金额100元奖售化肥20公斤和原粮12公斤。同时,宜兴县农副产品采购公司按交售数量,每50公斤茶叶发放10元扶持生产资金,用于茶园抚育。当年县农副产品采购公司的茶叶收购十分红火,各社队普遍超计划、超上年、超历史记录,全年共收购内外销茶2101.1吨,投放金额1053.76万元,其中内销茶1388吨、金额631.27万元,外销茶713.1吨、金额422.49万元。同年4月,宜兴茶叶公司成立,标志着茶叶收购工作开始转型。
1984年,国务院推进茶叶流通体制改革,释放市场活力,茶叶开始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生产、自主销售。1990年10月,宜兴市农副产品采购公司变更为宜兴市棉麻土畜产公司,完全退出茶叶收购、加工、调拨、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从1991年起,政府不再下达茶叶收购与销售指导价,产销直接见面,价格由双方议定,茶叶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茶叶外销
茶叶是宜兴对外贸易的大宗农产品。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鼓励茶叶出口创汇,外销茶叶逐年增长。1963年宜兴成功试制红碎茶后,茶叶出口强劲增加。江苏省从1977年起自营出口茶叶,宜兴茶厂负责全省出口红碎茶的拼配和包装。从1982年起,宜兴茶厂专营出口红碎茶。1984年,宜兴出口红碎茶683.45吨,创汇256万美元。1985年,宜兴有红碎茶生产企业34家,红碎茶出口量达1408.5吨。但从次年开始,由于国际行情变化、国家外贸体制改革、国内茶叶需求结构调整等原因,宜兴红碎茶出口量逐年锐减。1992年,宜兴红碎茶产量仅65.86吨,此后便不再统计出口量。宜兴红碎茶曾出口至英国伦敦、美国纽约、加拿大温哥华、法国马赛、日本东京等18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个港口。
宜兴外销的茶叶还有红条茶、绿条茶、袋泡茶、茉莉花茶、保健茶(如防治糖尿病的薄玉茶、有减脂功能的问荆茶)等。1980年,归径公社横山茶场出口听装薄玉茶29.4吨,创汇1.38万美元。1982年,宜兴生产的薄玉茶参加在罗马尼亚举行的中国商品展览,受到好评。
国务院放开茶叶市场后,出口茶叶实行合同购销。宜兴的茶叶生产单位可以自行选择将茶叶交售给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江苏分公司,或者上海、广东的茶叶进出口公司。由于运往广东口岸路途遥远、费用较高,宜兴的茶叶生产单位多与上海市茶叶进出口公司建立购销关系。
2000年以后,宜兴绿岭茶业有限公司成立,拥有6条全自动蒸青茶生产线,年生产蒸青茶800吨至1000吨,产品出口日本及欧洲一些国家。蒸青茶的生产与出口,增加了宜兴夏季和秋季茶园的产出效益。
购销体制
1949年以前,茶叶由茶商经销,他们在茶区设茶行收购毛茶,再销往各地。1950年,中国茶叶公司华东分公司指定苏州茶厂到宜兴,委托私营茶商收购外销茶叶。1951至1953年,宜兴茶叶主要由中国茶叶公司华东分公司派员,或交由宜兴县供销合作总社代为负责。这一阶段,私营茶商同时也在收购茶叶。
从1954年起,茶叶成为国家派购的二类商品,收购、调拨、出口指标均纳入国家计划管理。贯彻上级要求,宜兴把茶叶全部纳入国家计划收购,停止私商茶叶批发业务,对零售商实行计划批购经营。1955年,开始按计划定点购销茶叶。
1956年2月,成立宜兴县农产品采购局,负责茶叶收购、加工、调配等工作。1962年,江苏省人民委员会文件明确:茶叶属于派购物资,派购比例为其产量的90%—97%;次年又补充规定,除规定数量自用的茶叶,其余茶叶必须全部出售给国家,不得在市场上出售,也不得以茶叶搞对外协作。1972年,江苏省商业厅进一步重申茶叶派购政策。
1976年4月,江苏省计委同意集体茶场进行初精制联合生产。
1981年起,实行派购基数政策。江苏省计委、财政厅、供销社根据1978年至1980年全省收购实绩,测算确定了1982年全省茶叶收购基数,作为各地收购计划和执行超计划交售减税规定的依据。1982年4月,宜兴通过税收优惠以及按茶叶收购总值奖售化肥和原粮等政策,鼓励多生产、多出售、多向国家交售春茶。
1984年,国务院出台文件,放开内销茶和出口茶的流通渠道,内销茶实行议购议销,外销茶实行合同定购,国营茶场、集体茶场开始全面参与市场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宜兴红碎茶的购销体制对宜兴乃至江苏的茶叶购销体制改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963年5月宜兴成功试制红碎茶后,外销的红碎茶直接交售给上海市茶叶进出口公司验收、结算,跳过了商业部门等中间环节。这种初精制联合的加工模式、产加销一条龙的购销体制,提高了生产效率,畅通了购销渠道,增加了生产单位的经济效益。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宜兴在江苏省率先实现了国营和集体茶场的初精制联合加工、产供销一体化,为全省乃至全国的茶叶产销体制改革提供了参考,有力推动了宜兴及江苏茶叶购销体制较早地与市场经济体制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