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 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 去: 陈顺良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为禹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许小刚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26年4月29日 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 去:
陈顺良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为禹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许小刚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