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全套护具骑马摔伤, 谁担责?
日期:04-23
本报讯(记者宋浣竹 通讯员周雅莉 葛桑桑) 如今,骑马、滑雪、潜水等兼具趣味与刺激的娱乐项目,正成为越来越多人休闲放松的新选择。然而,在体验新奇与快乐的同时,一旦发生意外,责任该由谁承担?日前,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骑马摔伤引发的赔偿纠纷,判决马场经营者承担主要责任。
2024年6月,市民赵某在我市某马场体验骑马项目。当时,他仅佩戴了头盔、未穿戴其他护具,便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开始骑行。骑行过程中,马匹突然受惊躁动,赵某猝不及防从马背上摔落,当即感到腰部剧痛难忍。随后,赵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后经鉴定,赵某构成十级伤残。赵某认为,自己是按照马场的安排进行骑行的,马场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才导致自己受伤,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赵某将该马场的经营者某旅游公司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6万余元。
法庭上,某旅游公司负责人辩称,发生突发事件并不能将所有过错归结于公司。工作人员在赵某骑行前,已经进行了安全宣讲并提供了全套安全防护器具,是赵某自己没有佩戴齐全。事发时,工作人员一直牵着马的缰绳,发现马匹受惊后,已经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马控制住,只是因为距离赵某较远,没能及时扶住他,且若不及时控马,后果不堪设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骑马运动属于典型的高风险活动,作为马场经营者,某旅游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不仅包括提供合格的安全护具,更包括严格的现场管理和风险防控。该公司对骑马运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当具有足够的预见能力,并采取充分的防范措施。“本案中,赵某仅佩戴了头盔,没有穿戴其他身体护具,这种情况下,工作人员本应拒绝安排其骑行,可却仍允许其进入场地活动。即便如公司所述,已经进行了安全宣讲、提供了护具,也不能免除其现场管理的责任。”承办法官说。因此,某旅游公司应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此外,赵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明知骑马运动的潜在风险,却在未佩戴全套护具的情况下,自愿参与该项活动,自身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最终,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某旅游公司赔偿赵某各项损失合计20余万元,其余损失由赵某自行承担。
法官提醒,经营者对于娱乐项目管理应将安全保障义务贯穿服务全过程,从“被动免责”转向“主动履责”,尤其针对特色或高风险项目,除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外,还应配备专业人员现场实时管控。同时,广大消费者要强化“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遵守旅游景区规定,参与风险项目前,应客观评估自身身体状况、风险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