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联网认证启动
日期:03-13
本报讯(记者余 婧) 市残联消息,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已启动,全市相关用人单位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未按时完成将视作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本次认证覆盖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2025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于2026年10月31日前,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申报2025年度本单位安置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需要注意的是,网报系统将于10月31日关闭,为避免集中申报致网络拥堵,建议各单位尽早办理。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置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置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安置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其他残疾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4至8级)均按1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据悉,符合条件且通过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用人单位,在如实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后,还可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所在镇(街道)残联申请相关补贴与奖励。其中,按比例安置本市户籍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可享受每人每年不低于本市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补贴;超比例安置或30人以下的小微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奖励标准最高可达4倍。逾期未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