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 去: 毕天煜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 去:
毕天煜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