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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宜兴日报

车库隐患致车损 交通补偿该咋算?

日期: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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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周 莉 吴健炜) 近日,市民张女士驾车进入位于宜城街道的龙信御澜氿溪小区地下车库时,因路面石板松动导致车辆受损。围绕维修与交通补偿问题,张女士与物业各执一词,最终,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的协调下,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张女士介绍,2025年12月22日,她驾驶新能源汽车前往该小区业主家工地现场勘察,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一块松动的石板突然弹起,撞击到车辆的底盘电池。事故导致车辆瞬间失去动力,沿车库坡道下滑,最终无法启动。事发后,张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小区物业,并于当日将车辆拖至4S店进行检修。

  但在车辆电池应更换还是维修的问题上,张女士与物业方面迟迟未能达成一致,直至2026年1月5日才确定最终解决方案,其间,车辆一直滞留于4S店。由于无车可用,张女士在维修期间产生了不少交通费用。她认为,这笔费用应由未尽到管理责任的物业承担。“物业只同意支付1月5日之后的交通费用,每天100元,但拒绝承担此前的费用。”张女士表示,事故处理周期较长,物业态度也令其不满,她要求对方就此事道歉,并赔偿从事故发生到取回车辆期间的全部交通费用,标准按物业提出的每日100元执行。

  为明确诉求合理性,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江苏谋盛(宜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春花。吴春花表示,物业对小区公共区域负有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此次事故中物业存在过错,应当对车辆损坏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损坏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张女士主张的交通费用属于间接损失。在侵权责任认定中,若车主在维修过程中不存在拖延等过错,物业应当对整个维修期间的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随后,记者陪同张女士前往小区物业了解情况。物业负责人解释,此前双方之所以僵持,主要因为保险公司希望将电池送至厂家定损检测后再决定维修还是更换,而张女士坚持直接更换。至于交通补偿,该负责人起初表示,一般交通事故中并无此类补偿,但在记者出示律师意见后,他表示需向上级请示协商。经记者现场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物业同意按每天100元的标准,向张女士支付一个月的交通补偿费,共计3000元。车辆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及物业按约定承担,张女士可正常取回车辆。截至发稿前,张女士已收到交通补偿款并取回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