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宜兴日报

卖房中介费藏猫腻?

日期:01-30
字号:
版面:第03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周 莉 蒋颖杰) 房屋交易事关重大,每一份合同条款都需审慎对待。近日,市民潘先生在出售房屋时,就因中介费与中介机构产生纠纷。

  据潘先生介绍,其出售的房屋成交总价为140万元,当初与中介机构约定过户费及中介费均由卖方承担,合同中标注“甲方净得款132万元”,剩余8万元作为相关费用抵扣。“当时中介说这8万元就是过户和中介的总费用,我没多想就签了字。”潘先生说,事后他向多家机构咨询得知,同类交易的合理费用最多为5万元,因此他怀疑自己被多收了3万元,“这明显是利用普通人不熟悉交易流程和费用标准,进行误导。”经过多次沟通,最终中介机构退还了部分费用。“虽然纠纷已解,但还是想通过我的事提醒大家,房屋交易时要多留个心眼。”潘先生说。

  对此,江苏谋盛(宜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戚秋渭表示,从法律层面来看,该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通常会被认定为真实意思表示。但合同中“无论中介费、过户费花费多少与甲方无关”的条款,涉嫌属于不正当免除中介方义务的格式条款。“中介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信息差,在双方信息认知不对等的情况下促成签约,该条款可能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当事人有权主张撤销该部分条款或整个合同。”针对此类房屋交易纠纷,戚秋渭提醒市民,可优先与中介方协商沟通,明确费用构成及合理收取标准,争取达成书面和解协议。若协商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行政机关介入调查处理。若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可收集合同文本、沟通记录、费用咨询凭证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